各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財政局,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財稅局,各財政省直管縣(市)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財政局,省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促進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和優化,支持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轉型升級和創新產業化,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根據省政府《印發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府〔2013〕125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和民營企業做大做強的意見》(粵府〔2013〕115號),現將組織2014年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專題及方向
(一)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項目。
1.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采取因素分配法加競爭性評審方式,支持產業集群、產業轉移園,建設綜合性、區域性公共服務平臺。每個地市(順德區)可申報1項。(見附件2)
2.民營企業家素質提升工程,支持民營企業家素質提升工程網絡基地建設及其開展的服務活動;支持廣東民營骨干企業后備軍人才隊伍建設項目。(見附件3)
3.中小企業上網觸電,鼓勵各地市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整合國內優質網絡技術服務商,推動8000家中小企業初次上網觸電建網站;支持和引導電子商務服務商幫助傳統中小企業開展網絡營銷。(見附件4)
(二)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工程。
1.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創新產業化示范基地、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項目。支持示范基地軟硬件能力提升建設項目;支持平臺技術服務能力提升和產學研對接活動。(見附件5)
2.高成長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獎勵項目。對第一批、第二批廣東省重點創新幫扶高成長性中小企業(民營企業)中2013年稅收貢獻按地區排名靠前的共100家企業進行獎勵。(見附件6)
二、申報程序和相關要求
(一)申報項目由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財政省直管縣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匯總后,登陸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平臺”填報項目相關資料,并出具正式申報文件,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項目申報材料統一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二)省直單位申報項目由主管單位審核后出具正式申報文件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項目申報材料統一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三)近年來在環境、安全、稅務等方面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不能申報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同一企業原則上只能申請一個專項,不得多頭申報。
(四)項目申報通知、申報指南及相關表格可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網站(www.gdei.gov.cn)下載。
(五)采取因素分配法和競爭性方式相結合的項目,各地級市參考額度分配計劃見附件7。
三、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時間:2014年8月20日。
四、聯系方式
(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服務體系建設處,電話020-83135841;
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工程:技術進步處,電話:020-83135804。
(二)省財政廳。
電話:020-83170513。
附件:1.2014年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項目承諾函
2.2014年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服務體系(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申報指南
3.2014年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服務體系(素質提升工程)項目申報指南
4.2014年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服務體系(中 小企業上網觸電)項目申報指南
5.2014年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創新產業化示范基地、
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項目申報指南
6.2014年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高成長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獎勵項目申報指南
7.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公共服務平臺) 地市參考額度計劃表